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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教育部臺灣閩客語文學獎報名簡章(刪節版)

主辦單位:教育部

承辦單位:財團法人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

收件期間:200992日至981016日止(以郵戳為憑)

徵選語言別:台語、客語

徵選組別及資格:

(一)教師組: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聘書之專兼任教師

(二)學生組:國內大專校院在學學生(包括碩士班、博士班研究生)

(三)社會組:除前兩組所具身份外,均可參加

註:投稿者以參加一組為限。

徵選文類:

(一)現代詩:六十行以內。

(二)散文:四千五百字以內。

(三)短篇小說:一萬三千字以內。

註:投稿者各文類參賽作品以一件為限,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。

獎勵方法:各組各類錄取前三名各一名

(一)現代詩:

第一名:獎金新臺幣三萬元,獎牌一座及獎狀一紙。

第二名:獎金新臺幣二萬元,獎牌一座及獎狀一紙。

第三名:獎金新臺幣一萬元,獎牌一座及獎狀一紙。

(二)散文:

第一名:獎金新臺幣四萬元,獎牌一座及獎狀一紙。

第二名:獎金新臺幣三萬元,獎牌一座及獎狀一紙。

第三名:獎金新臺幣二萬元,獎牌一座及獎狀一紙。

(三)短篇小說:

第一名:獎金新臺幣五萬元,獎牌一座及獎狀一紙。

第二名:獎金新臺幣四萬元,獎牌一座及獎狀一紙。

第三名:獎金新臺幣三萬元,獎牌一座及獎狀一紙。

徵選規定:

(一)徵選限制

參選作品應未在任何一地以任何媒體形式發表,在其他單位已獲其他獎項者,不得重複參選,經發現者,取消參選資格;有抄襲、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者,自負法律責任,並取消參選資格,已發給之獎金、獎座、獎狀應繳回。


(四)注意事項

4.投稿作品之拼音字部分,均應遵照教育部公告的「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」及「臺灣客家語拼音方案」之拼寫系統。


得獎作品公布與授權

(一)得獎人名單將於99131日前於教育部網站(網址:http://www.edu.tw)及本活動部落格(網址:http://tkbh.blogspot.com/)公布,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及作品發表。

連絡方式

(一)活動專屬部落格(網址:http://tkbh.blogspot.com/,可下載本簡章相關文件及表格)。

(二)財團法人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

連 絡 人:蔣小姐

詢問電話/傳真:(02)2311-2210

電子郵件:98tkbh@gmail.com

    址:10899台北市郵政2-107號信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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